根据《残障人士教育法》,父母(和达到法定年龄的学生)拥有以下权利:
为您的孩子提供免费的适当公共教育。免费意味着作为父母的你是免费的。适当意味着满足您孩子独特的教育需求。
如果您认为您的孩子需要特殊教育或相关服务,请申请评估。
每当学校想要评估您的孩子或改变您孩子的教育安置,或拒绝您的评估或安置改变的请求时,都会收到通知。
知情同意。知情同意意味着您理解并书面同意您孩子的评估和教育计划决定。您的同意是自愿的,可以随时撤回。
如果您不同意学校的评估,请获得独立评估。
如果您认为您孩子目前的教育安置不再合适,请要求重新评估。学校必须至少每 3 年重新评估一次您的孩子,但您孩子的教育计划必须在每个日历年至少重新评估一次。
让您的孩子用他或她最熟悉的语言进行测试。例如,如果您孩子的主要语言是西班牙语,那么这就是他或她必须接受测试的语言。失聪学生在考试期间有权使用翻译。
查看您孩子的所有学校记录。您可以要求提供这些记录的副本,但学校可能会向您收取制作副本的合理费用。只有作为父母的您和直接参与您孩子教育的人员才能访问个人记录。如果您认为您孩子记录中的某些信息不准确或具有误导性,或者侵犯了您孩子的隐私或其他权利,您可以要求更改这些信息。如果学校拒绝您的请求,您有权要求举行听证会,以质疑您孩子记录中的可疑信息,或者您可以向您所在州的教育机构提出投诉。
充分了解学校依法提供给您的所有权利。
如果您的孩子未满学龄,请参与制定您孩子的个性化教育计划 (IEP) 或个性化家庭服务计划 (IFSP)。学校必须尽一切努力将 IEP 或 IFSP 会议通知您,然后安排在您和学校都方便的时间和地点。
参与所有 IEP 或 IFSP 团队决策,包括安置。
在学年期间的任何时间要求召开 IEP 或 IFSP 会议。
至少像没有残疾的孩子的父母一样经常了解您孩子的进步。
让您的孩子在限制最少的环境中接受教育。应尽一切努力制定一项教育计划,为您的孩子提供所需的服务和支持,以便与没有残疾的孩子一起接受教育。
自愿调解或正当程序听证会,以解决无法通过非正式方式解决的与学校的分歧。请务必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,注明申请日期并保留一份副本。
来源:ERIC EC文摘#E56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