Jacqui Florence Tucker(36 岁)昨天在达尼丁地方法院出庭,她因 2021 年 10 月 5 日在达尼丁汉诺威街发生的一起事件而被判刑。
公众听到她对着一个不到 2 岁的孩子大喊大叫。
有人看到这个蹒跚学步的孩子在无人陪伴的情况下走来走去,靠近路上的车流。
塔克正在喝木桶酒,倒了一些到一个塑料瓶里,她把瓶子倒进了孩子的嘴里。
她把一辆婴儿车推向差点错过的孩子。
当塔克跑到孩子面前用手打他们的头时,事件升级了,这导致他们开始哭泣。
然后塔克抓住孩子的球衣,把他们拉到地上,“轻轻地”踢他们的后背。
当警察到达时,他们发现塔克喝醉了,只穿着她的胸罩和内衣。
她还被描述为好斗,脚不稳,没有任何意义。
7月28日,她承认了三项刑事滋扰、殴打儿童和行为不检的指控。
在昨天对她进行判决时,法院还考虑了最近两项与 7 月 4 日事件有关的持有攻击性武器和威胁行为的指控,其中她威胁了最近搬进 Balclutha 家的室友。
室友去了她的卧室,发现塔克在那里,并且物品已经被移动了。
塔克被问及室友平板电脑的下落,这让塔克相信她被指控盗窃。
她的反应是离开和返回,一只手拿着药片,另一只手拿着切肉刀。
塔克喊道:“这是你的吗?”在将两件物品都扔到地板上之前。
受害者把切肉刀扔到外面,把自己关在房间里,直到警察赶到。
事件发生在塔克保释期间,这是一个“重大的加重因素”。迈克尔·特纳法官说。
虽然塔克最初不认罪,但针对她的证据非常有力,并考虑以 15 个月监禁为起点。
塔克有“违反法庭判决的历史”。特纳法官说,包括违反家庭拘留和强化监督,这排除了她作为家庭拘留候选人的可能性。
塔克被判入狱 12 个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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